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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●崇禎實錄卷之十三

  懷宗端皇帝(十三)

  崇禎十三年春正月癸亥,申辨文武章服。

  丁卯,夜東方黑氣彌空——連三夕。

  丙子,以陳新甲為兵部尚書。

  庚辰,下阮震亨於鎮撫司獄,論死。先是,東廠獲通賄籍,詞連吏科都給事中阮震亨;吏部尚書謝陞又劾之。

  閏月癸未朔,命巡城御史煮粥賑饑,發帑八千金賑真定。

  庚寅,浙江永康知縣朱露上言:『有司恣言科罰,俱借禦寇攫取;各撫按容隱,不以上聞』。上命申飭各官;令露入朝,授吏科給事中,改名統鐼。

  甲午,中書舍人沈廷揚請試海運;從之——既而巡撫登萊都御史徐人龍又以成山道險,不便;請罷議。

  諭戶部以永清、保定等處糧芻給畿南饑民,抵秋以償。

  楊嗣昌薦推官萬元吉、楊卓然、胡平表等;各授監軍道僉事。

  甲辰,發帑六千金賑山東。

  丙午,浙、直大風霾。

  己酉,召兵部尚書陳新甲於平臺;新甲上「保邦十策」。

  二月壬子朔,杭州城門夜鳴。

  平賊將軍左良玉大破張獻忠於太平縣之瑪瑙山,斬二千八百八十七級。

  甲子,給楊嗣昌萬金,賜斗牛服。嗣昌駐襄陽調度會勦,以陝西興安一路失期,斬其監軍殷太白。

  流寇掠泌陽。

  敘甘鎮功,復洪承疇太保,賜金四十、緋蟒一襲。

  辛未,羅汝才掠信陽——尋陷光州。

  癸酉,禮部請增祀北斗於星辰壇;許之。

  丁丑,令會試貢士先廷對日校射。

  戊寅,諭曰:『日者風霾大作,土田亢早,麥苗將槁;甚至傷折南郊樹木。天心仁愛,警示頻仍。非政事之多失,即奸貪之縱肆;或刑獄之失平,抑豪右之侵虐:諸如此類,皆干天和。茲許文武人等直言無隱,悉陳利弊,以裨時政。庚辰,又諭曰:『朕於三月三日,始深居齋禱;大小臣工,痛加修省』。遣成國公朱純臣、鎮遠侯顧肇跡祭告南北郊,禮部尚書林欲楫告社稷,侍郎王鐸告風雷等壇。

  三月壬午朔,永安廠災。

  丁亥,楊嗣昌報捷;上益發銀牌五百、紵絲三百、帑金五千犒戰士及陣沒吏卒。

  清兵至義州,欲入錦州;總督洪承疇同遼東巡撫方一藻以前鋒祖大壽、團練吳三桂先扼錦州、松山,禦之。

  各鎮監盡行撤還。

  壬辰,免畿郡十一年料匠等銀。

  甲午,賑京城貧民各二百錢。

  乙未,戶科給事中左懋第言:『去歲彗星見,下詔停刑而彗即夕消;何今日之不應也!臣又思之,皇上停刑之詔,特其具也;今之齋禱,猶其文也。臣□皇上先以文,即繼以實;此時得毋實尚未見,而天下不之信乎!臣敢直以實進:練餉之派以益軍實,不得已之事也。皇上減兵省餉,天下已識加惠之意。兵減而餉未減,恐貪者藉以餉其私;乞皇上下詔寬練餉加派之數。刑獄以待有罪,亦不得已之事也。捧讀詔傳,慇慇刑獄是矣;乞皇上取獄之輕重一一審之。停刑可以消彗,豈明刑不足以返風乎!如此而天變不止,臣不信也』。

  戊戌,賜貢士魏藻德以下三百人進士及第、出身有差。先是,召貢士三十餘人於文華殿,上問「內外交訌,何以報仇雪恥」?通州魏藻德進,對曰:『以臣所見,不離明問;使大小諸臣皆知所恥,則才能自生,功業自建』。娓娓數百言;更自敘戊寅守城功。上心識之,故遂首拔。辛亥,進士姚宗衡等四人授檢討、黃雲師等五人授給事中、馮垣登等五人授監察御史、顏渾等二人授吏部主事、張朝延等七人授兵部主事——皆召對稱旨,特授是官;前此未有也。進士張璘然亦與召對,面藍,上惡之,不用;璘然心甚不平。

  分賑畿南三萬金。是日雨。

  壬寅,嘉興天鳴。

  丙午,免兩河積逋。其災甚者,緩徵之餘,免八年、九年十之三。

  夏四月戊午,巡撫江西右僉都御史解學龍薦舉佐領官及布政司都事黃道周;以道周黨邪亂政、學龍藐法徇私,俱逮下刑部獄,廷杖、論戍。

  浙西大水。

  庚申,命撫按薦舉分治兵、治餉才幹實跡,如失實連坐;至考選大典須科、貢兼收,以收人才用之,違者罪之。

  以宿州等三十州縣荒災,免其八年逋賦。

  丙寅,上以吏部考選不列舉貢,遂命貢士並歲貢士共二百六十三人俱於六部諸司及推官、知縣通行察補;並諭吏部:『此系特用,後不為例』。

  癸酉,南安、惠安、同安地震。

  令朝臣及撫、按各舉將才。

  己卯,以吏部尚書謝陞為禮部尚書、禮部右侍郎陳演為禮部左侍郎,各兼東閣大學士,直文淵閣。

  五月癸未,上北郊。

  丁亥,減商州等今年田租。

  戊子,量免湖廣田租。

  庚寅,命洪承疇出山海關。

  丙申,以傅永淳為吏部尚書。

  以上諸省直山東、山西、河南、陝西各處饑,命有司官設法賑濟、招徠流徙;令巡撫、巡按躬行州縣,定殿最以聞。

  召九卿科道於平臺,問禦清、救荒、安民三事,各以次對。徐石麒曰:『我力未壯,宜先定本計,後商方略。厚撫屬部,發其事仇之恥,以攜其交。守即為戰,至寧前一帶,少出兵,堅壁清野,勿與之戰;如多出兵,則義州必虛,督臣即相機遣兵:此守外邊法也。若在內邊,則畿北閑田悉與軍民屯種,擇其壯丁為兵,而後可守矣』。上命起。因退奏「救荒在勸富輸粟、安民在省官用賢」;上是之。

  丁酉,特授貢生史惇等二十八人為五部主事。時部事殷繁,諸臣多髦廢不諳;上雖破格求才,事愈叢脞云。

  戊戌,總兵吳三桂、劉肇基出杏山,前鋒祖大壽以副總兵祖澤遠遇清兵松、杏間,三桂受圍,肇基救出之。副總兵程繼儒臨陣怯,承疇斬之,軍士俱用命。

  以運河日涸,諭責總理河道工部右侍郎張國維。

  貢士吳卿上言:『張獻忠、李自成、左、革諸賊等眾各數萬,獻忠狼貪肆毒,自成調度有方,左、革諸賊尤善偵走。如官軍在汝、潁、襄、德間,彼奪鳳陽、臨淮,一日一夜兼程行數百里。而光山、固始高山舖為賊往來吳、楚之重地,莫如設一道臣於此,駐兵協勦;此亦扼吭之計也。然賊分則寡、合則眾,晝則賊騎相顧,夜則賊營遠哨;且賊日馳二百里,酗酒酖色,渴睡不醒。若將卒勇敢啣枚夜襲,賊不能覺也。而兵不殺賊,反以仇民;窮鄉男婦匿林逃難,行間皆割首報功以愚主將、主將以愚監紀。監紀不知,遂奏其功。此弊踵行久矣,所當痛懲者也』。

  己酉,大學士姚明恭致仕。

  截漕米萬石賑山東。

  六月壬子,兵科左給事中陳啟新言海運之利,且臨清副總兵黃胤昌已行之;報可。

  命上山東按察僉事來斯行「膠萊河說」。

  戊午,總督宣、大張福臻請沿邊屯田免科;從之。

  壬戌,寇陷大竹縣。

  免霍、泰、潛山七年以上逋稅之五、近年之三。

  癸亥,楊嗣昌奏言:『薊遼總督必須得人;苟非其人,必當速易。若大小將官、監司、府縣,或聽督、撫自行選舉,吏、兵二部隨到隨復』。上命部議覆之。

  禁中外官私書。

  上命大學士薛國觀擬諭,不當上旨;上怒其不恪遵,自取易之,以授國觀。及改入,復不稱;遂大怒,令五府、九卿議處。定國公徐允楨等會議:國觀當令致仕。刑科給事中袁愷又劾國觀罔上妒賢,傅永淳等皆其私人;議罪不足蔽辜。癸酉,國觀免。前丁丑秋同相者六人,諸相皆罷,獨國觀秉政;以不次拔自外僚,上頗向用之,而狼戾忮害。因擬票事,言者劾其納賄有據,被斥。

  戊寅,巡撫延綏右僉都御史劉令譽奏言「開渠導河得水田萬畝備救荒」之策;命漸廣之。

  中書舍人沈廷揚運萬石自淮安廟灣出海,十日抵天津。

  己卯,輯「武經七書大全」。

  漕河涸。

  秋七月庚辰朔,京省蝗;命順天尹發鈔六十錠收之,並禳蝗。

  癸未,皇五子薨,諡曰「悼靈王」。初,疾甚,忽言九蓮菩薩來云:『上薄待戚屬不改,殤折且盡』!上聞之,大懼。九蓮菩薩者,孝定皇后李氏因夢奉祀之;后薨,像在宮中,跨鳳九首。至是,內臣託皇子神其事,上實未嘗至疾所也。初,籍武清侯李氏;至是,命復爵,免籍其貲。

  戊子,上諭:『朕念皇考、皇妣,終身蔬食布衣,以盡孝思』。少詹事李紹賢上言:『天子臨御萬方,不宜澹漠自苦』;不允。

  初,中書舍人許曦卿訐鄭鄤事,詞連貢士錢霖子錢尚賓爭父婢操刃;上並逮尚賓,懼逃山東詐死。刑部主事沈延禧納其賂,欲脫之;事泄,下延禧獄,刑部尚書甄淑亦罷。

  己丑,發二萬金賑順天、保定。

  辛卯,官軍敗賊於興山,斬三千餘級。時張獻忠、李自成、羅汝才、劉國龍皆號劇寇,去年國龍降於楊嗣昌,汝才勢孤,遂奔四川。平賊將軍左良玉乘賊飲半邊山,襲破之。

  蒼梧教諭謝允上言五事:先身範、核士行、正文體、定學規、重名器;從之。

  臨清副總兵黃胤恩上「海運圖」曰:『難易不可不審,省費不可不較。河渠淺澀,必力加挑濬;而海則無籍也。河水旱乾,又必遠借湖泉;而海又無籍也:此難易審矣。登萊陸運所費三緍,天津海運不及二錢:此省費較然矣』。因列上九議。

  刑科給事中袁愷復劾去輔薛國觀出都門,車載極夥,所受諸臣賄賂不可勝計;遂下鎮撫司,鞫國觀從役。初,上召國觀,語及朝士婪賄;對曰:『使廠衛得人,朝士何敢黷貨』!東廠太監王化民在側,汗出浹背;於是專偵其陰事,以及於敗。

  丁酉,以李覺斯為刑部尚書。

  癸卯,楊嗣昌戰再失利,奏引罪;發五萬金犒師。

  是月,總兵曹變蛟、左光先、吳三桂合禦清兵於黃土臺;凡三戰松山、杏山皆捷。

  八月庚戌朔,皇第七子生——皇貴妃田氏出。

  辛亥,以王道直為左都御史。

  定淮、揚海運五萬石。

  己未,戶部主事葉廷秀請寬黃道周忤旨,杖之,削籍。

  庚申,發倉粟賑河東饑民。

  纂修「玉牒」成。

  丙子,吏科給事中戴明說上言:『荒極盜起,蠢動纍告。皆緣撫、按有司素不休養,饑荒不恤,招徠無策。迨盜起議勦,死於鋒鏑者,此百姓也;用兵加餉,死於追呼者,亦此百姓也。今乞責成撫、按諸臣以恤荒弭盜為第一事』。上是之。

  加福建參將鄭芝龍署總兵。

  戊寅,發帑金三萬賑真定、山東、河南饑民。

  九月己卯朔,大學士薛國觀削籍,吏部尚書傅永淳罷,下左副都御史葉有聲於刑部獄;以通賄薛國觀也。時株連甚眾,松江知府方岳貢徵上海積逋忤中書舍人王陛彥,稱岳貢餽國觀七百金;命逮岳貢。

  李自成入四川觀音嶺、三黃嶺,又入淨堡。初,自成犯大昌,楊嗣昌與平賊將軍左良玉扼賊於巴西、魚復諸山,不得逸。自成在圍中食盡,屢欲自經;親從者雙喜輒□救之,因令軍人盡殺所掠婦女,以五千騎突圍而南。

  丁亥,郟縣盜李際遇等眾至五萬,總兵王紹禹遣游擊高謙擊之,斬一千餘級。

  辛卯,諭災荒停刑;其事關封疆及錢糧、勦寇者,限刑部五日具獄。

  上以太陽經度舊法於春、秋二分各遲二日及冬至時刻互異,令監局諸臣加訂。

  命有司祭難民、瘞暴骸。

  御史魏景琦論囚西市,斬御史高欽舜。工部郎中胡璉等以下十五人已論辟,忽內臣本清銜命馳免,因釋十一人;景琦明日具奏。初,上諭囚或聲冤者,停刑請旨;景琦倉卒不辨。上怒,命下獄。

  戊戌,以李日宣為吏部尚書。

  革、左、金、王諸寇走英山、霍山間,迫鳳陽;命撫、監協勦。

  辛丑,折徵江南絹布等歲課,免隴西五縣逋賦。

  工部請祈榖,奉配太祖高帝,仍遵新號行事;焚庫內舊神版。

  冬十月戊申朔,命抵通州漕米每石帶練米八升——以山西、河南饑,十五年為始;餘從明年。

  誅總督尚書熊文燦。

  壬戌,出帑金萬兩市舊棉衣二萬給京師貧民。

  丁卯,工部請浚胡良河;從之。

  逮前總河道工部尚書周鼎。鼎去任年餘,以河淤逮之。時見任張國維,不問。

  癸酉,兵科給事中張縉彥上言:『廣西巡撫林贄為安南頭目鄭梉代請王爵。臣考安南自莫登庸纂逆,降封都統。迨後黎寧居漆馬江,以延黎祀。至黎維潭,逐莫民,歲貢方物;神祖嘉其忠順,准襲都統使。今之請封,何功也?雖朝廷「字小」,不靳殊典;而荒夷要挾,豈可徇情!使鄭梉得其志,將遂悍橫,憂及中土;即欲以茅土之券塞谿壑之欲,豈可得哉』!上是之。

  上念悼靈王靈異,命禮臣議孝和皇太后、莊妃、懿妃道號。

  十一月己卯,追封悼靈王為「玄機顯應真君」。禮科給事中李焻言:『諸后祀在奉先殿,傳之天下萬世;似宜仍前徽稱,不可崇邪教以褻聖號』。不聽。十二月,改封「通宣顯應悼靈王」,去「真君」號。

  誅錢尚賓,刑部主事沈延禧□戍;刑部尚書甄淑亦下獄——明年,死獄中。

  戶部尚書李待問請損交際、裁工食,為恤窮補匱之計;從之。

  壬午,廕故大學士張居正曾孫同敞中書舍人。先,崇禎二年十二月,廕嫡孫綮珩中書舍人。

  壬辰,監生涂仲吉奏言:『黃道周通籍二十載,半居墳廬;稽古著書,晨夜不輟。孤宗獨立,門無雜賓。其一生學力,止知君親;雖言嘗過戇,而志實純忠。今喘息僅存,猶讀書不倦:此臣不為道周惜,而為皇上天下萬世惜也!昔唐太宗恨魏徵之面折,至欲殺而終不果;漢武帝惡汲黯之直諍,雖遠出而實優容。皇上方欲遠法堯、舜,奈何智出漢、唐賢主下!斷不宜以黨人輕議學行才品之臣也』。通政司格之,不上;仲吉遂劾通政司施邦曜遏抑言路,再救道周。上怒,下獄杖之,論戍。

  工部主事李振聲請限品官占田,如一品田十頃、屋百間,二品以下遞減;命部議覆之。

  十二月乙卯,命陝西守臣以前大學士薛國觀入京即訊。

  丙辰,諭刑部繫囚早結,毋延斃。

  丙子,內丘土寇千餘人據神頭村,總督楊文岳遣總兵虎大威襲斬數百級,乃平。

  是月,徵調宣府總兵楊國柱、大同總兵王樸、密雲總兵唐通及曹變蛟、白廣恩、山海關總兵馬科,遼東總兵吳三桂、王廷臣合兵十萬、馬四萬、騾一萬,刻期出關。初,清兵屯義州不出,洪承疇駐寧遠,以劉肇基短於調度,斥去,以王廷臣代之;左光先遣歸,以白廣恩代之。而兵部謂清兵雖退,尚在義州,各邊進兵之數恐尚單薄,來春宜調宣府、大同、密雲、保定之兵,合關門、遼左之眾以厚其力;從之。遂命戶部輸餉自天津海運、草束召買,於薊、永、關、遼共八鎮兵出塞。

  是年,兩京、山東、河南、山西、陝西、浙江大旱,蝗。至冬,大饑,人相食,草木俱盡,道殣相望。湖州太守陸自巖以浙西災,特疏請量折;不許。既而上以禮科給事中沈胤培奏,特許麥折十之三;自巖竟盡殺之,不以聞:浙西大擾。